2021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12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对照《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本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有力支撑下,我局切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绩效优先、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新要求,紧密围绕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的实际,切实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有效保障了全局工作的有序展开。

二、主要做法

(一)扎实推进行政纠纷案件的调处。一是在行政诉讼工作方面。2021年我局共收到被诉行政案件33起(含上年结转)。诉讼标的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及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上。其中,涉及责令交地类29起,占88%;涉及行政许可类1起。另外,已经结案的29起,其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二是在行政复议方面。2021年我局共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起,涉及行政许可类。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法制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法制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机关干部法学讲堂,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和思想理论水平。二是由市规划资源局领导、相关专家定期开设讲坛授课,及时对全局人员进行辅导和解读。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讲座和培训。三是定期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内容的专题研究,及时预见和积极化解项目推进而引发的各类矛盾,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对信访、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提出监督检查处理建议,限期纠正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切实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局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4起,共计罚金为97500元。三是全面落实《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四是坚持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准则,通过梳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为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考和服务。

(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官方网站、《新普陀报》等新媒体普法功能,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会同市土地学会普陀区联络处成立“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小组。深入长征镇等街镇摆摊设点,积极向市民进行相关宣传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同时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三是积极参与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全区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组织参与好“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五)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今年以来本局继续按照市区审改部门要求,先后多次对涉及我局的154项办事指南中每件事项的办理方式、办理深度、通办范围、办理地点、承诺办结时限等几十项要素进行全面修改和补充完善,动态调整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业务情形。二是梳理“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中介服务”“零材料提交”“全市通办”等事项并进行“标签管理”关联。三是完成审改“一件事”梳理、“一网通办”自管公服事项梳理、推进局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的比率提升。

三、存在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展还不平衡,抓落实不够有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离开总体要求还有距离。二是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努力提高。三是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形势任务要求很不适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难以发挥。以上问题需要今后加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2022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方面,重点围绕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全面推进规土法治建设。另一方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带头学法、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促进述法与述职述廉“三位一体”。

(二)着力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三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全面落实好《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三是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全面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和双减半工作目标。

(三)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一是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建立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机制。二是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行政主要领导参与办案制度。三是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高应诉技巧和能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官方网站、《新普陀报》等新媒体普法功能,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会同市土地学会普陀区联络处成立“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小组。深入街镇摆摊设点,积极向市民进行相关宣传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同时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三是切实按照区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参与全区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树立法治权威,并积极组织参与好“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