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泰来坊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803246670《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0]34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泰来坊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设(2021)CA310107202100292),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泰来坊老旧小区改造。

二、建设项目代码:31010713295211820201A3101001

三、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长寿路街道东至江宁路, 南至江宁路1325号,西至中华印刷厂,北至澳门路。

四、用地规划性质: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五、用地现状性质:一类住宅组团用地。

六、建设工程性质:非居住营业用房。 

七、建设用地面积:约2949.8平方米。

八、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790.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752.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38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九、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建筑主体高度不超过现状高度(以实测为准)。

2、应做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其涉及消防、环保、卫生、绿化、交警、建设、交通、房管、民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

4、如遇政府实施规划,应无条件服从。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6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