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宜川路 34、38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30423877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15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宜川路34、38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宜川路街道 宜川路34、38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052.3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新增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新增计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6.10米。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成套改造34号住宅建筑扩建部分占相邻用地,两块用地产权 人同意建设并签订四方协议,应根据法律法规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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