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长风8号东地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上海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第(EA3101071103290045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核,长风8号东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系你公司通过土地出让形式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沪普规土(2010)出让合同第21号,该地块出让规划设计要求前经我局以普规土规(2010)14号文核发,建设项目已由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备(2011)3号文备案。同意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规地普[2011]EA31010720110005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工程名称:长风8号东地块项目。

建设工程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30500平方米(以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三、建设用地位置:泸定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规划的公共绿化带以北、以东(具体范围见附图)。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三类居住用地(R3)。

五、建设用地面积:约529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六、建设工程性质:住宅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七、规划管理要求:结合基地建设,落实公益性住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480平方米。

上述设施的设置应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和功能要求,可结合非居住建筑综合设置,具体设计、实施、管理需征求社区及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并确保与住宅同步实施、同步建成使用。

请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本通知向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拆迁房屋许可证。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