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工程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3020527274)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已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设〔2012〕第3号)通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的决定。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编号:普发改社【2012】2号),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13)DA31010720134190号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普陀区教育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扩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桐柏路242号,东至杏山路,南至花溪路,西至桐柏路,北至曹杨社区文化中心。

四、规划用地性质: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2533平方米。

六、总计容面积:2998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2998 平方米。

七、地下建筑面积:4898平方米。

八、规划管理要求:

1、保护建筑及环境控制:妥善处理建筑外立面,优化地区环境面貌;

2、其他设计要求:

(1)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所在地块已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程序调整指标,在项目报建过程中,应同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图则更新。

(2)落实各职能部门方案审核意见。

拟同意方案进入设计文件审查阶段。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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