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祥和星宇花园项目补办围墙和变电站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7001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4-14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7〕1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普规土建〔2017〕11号
关于同意祥和星宇花园项目补办围墙和变电站的通知
上海祥和古浪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补办祥和星宇花园项目围墙和变电站的申请》我局已收悉。
经核,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建(2004)0046号、沪普建(2004)0077号、沪普建(2007)07070614F01672号和沪普建(2009)FA31010720092955号分别核发建筑规划许可证。
现项目已临近竣工收尾,由于你单位经办人员疏漏,围墙和变电站项目在图纸中有所体现而未列入项目表,已由执法大队行政处罚。现需补录小区围墙和变电站内容,具体补录内容如下:
1.东块围墙908米,西块围墙长度1036米,高度2.6米。
2.变电站的建筑面积等指标以建筑工程规划土地检验成果报告书为准。
经研究,同意补录围墙和变电站,请你单位据此抓紧办理土地核验手续。
附件:1、围墙平面图及单体图
2.变电站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