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春光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2102021002号 2021年09月03日 来源: 普陀规划资源
普陀区规划土地管理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发布) | |||
案件名称 | 建设工程未按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要求建设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第2102021002号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春光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吴拥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71329268000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09年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武威路以南、新槎浦河以东、外环绿带以西 | ||
处罚事由 | 该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许可的长宽要求建设变电站,造成变电站建筑面积增加36.6平方米,退用地边界不符合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 | ||
处罚依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万壹仟伍佰元整(91500元) | ||
执法单位 |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