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交款流程 2026年03月03日 来源: 普陀房管
1、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到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取得项目编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法人一证通”设备,登录“上海住宅物业网”点击“维修资金管理”图标,进入“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首页,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楼盘信息采集”录入项目信息表。
3、根据实测报告录入楼盘分户清册,录入的信息包括:产业代码、地址、面积、和是否配电梯等。实测报告中的每一个分户都要录入,包括公建配套设施、地下车库、商场、办公楼、会所等,核对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商品住宅楼盘清册》并加盖公章。
4、持下列资料到物业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受理。
(1) 项目信息表(维修基金管理系统生成)(原件)
(2) 商品住宅楼盘分户清册(原件)
(3) 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 《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报告)(复印件)
(7) 公建配套用房协议书(复印件)
(8) 小区总平面图及各自然幢地层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
(9) 物业管理用房承诺确认单(物业科审核)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
5、区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打印《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通知》。
6、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通知》的要求到银行进行交款(到房地局背书后到曹杨路534号)并取得专户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