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鲜“美颜”说不!他们开出了这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 长寿路街道

买肉、买水果时,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回家后却变得“黯淡无光”。经常买菜的市民可能深有体会,问题出在哪?原来是因为摊位上方悬挂了俗称“生鲜灯”特殊光源的照明灯。近年来,“生鲜灯”被广泛应用于各类生鲜食品中,商家一般都会在产品上方悬挂一盏红色的照明灯,让生鲜产品看上去颜色更加鲜艳、诱人。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中的第七条第二款对销售场所照明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提出了要求,即《办法》实施后将禁止“生鲜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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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更换灯具

为了确保新规的顺利实施,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干部们在11月份就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内的生鲜超市、社区菜店和菜场,通知经营者学习新的《办法》,用通俗易懂的言语解读新规内容,帮助经营者明确新规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在销售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

在前期的缜密部署下,执法干部开展了全方位摸排,逐步掌握辖区内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情况。“这种灯今后不能再用了。”宣传过程中,干部们得到了经营者的积极响应和支持,部分经营者对照《办法》的规定主动撤下了“生鲜灯”,替换上了白光灯,还在一定程度上还带动了其他经营者自觉调整,有效营造了学习和落实新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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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整改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办法》实施当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长寿市场所的执法人员分别前往生鲜超市、社区菜店和菜场等农产品销售场所,对经营者使用的照明设施再次开展检查。在位于东新路的每日鲜生活超市内,查见上海市普陀区金成旭辉食品店还在使用“生鲜灯”。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经营者停止使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当场拆除,对其当场做出警告的处罚。这是《办法》实施首日,长寿市场所作出的第一例行政处罚。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将在维商稳商的基础上,以执法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新规,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使普陀的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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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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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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