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风新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公开公文类信息11件,主动公开10件,公开率9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出台《长风新村街道会议公开制度》,调整《长风新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的原则,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建立公文属性源头动态调整机制并进行审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全区政府网站规范要求,完成街道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制定标准化目录,提升信息化服务效能。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单独保留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看长风”,确保公开渠道安全可控。三是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扎实做好内容保障和网络安全工作。

(五)监督保障

健全领导机构。根据街道领导职务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机构顺畅。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对政务公开不到位的科室,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2

(七)总计

1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细化;网站错字自查自纠工作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公开意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是强化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深化“三审三校”。强化对上网信息质量的把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错别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金额为0、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