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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秀”“卖家秀”差别大?长风市场所向“生鲜灯”亮剑!
2023年12月01日 来源: 长风新村街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于今天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也就是禁止使用“生鲜灯”。
什么是生鲜灯?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会比自然光下更鲜艳,肉类显得更红润,蔬菜显得更翠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为了辖区消费者利益,12月1日一早,在前期多轮宣贯培训的基础上,长风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长风市场所”)监管干部及时出动,共出动20人次,检查相关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街边菜店9户。

其中,灯光符合要求的单位5户;生鲜灯未使用,但尚未拆除的单位3户,现场均已督促拆除整改;生鲜灯使用中的店铺1户,长风市场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特别提醒
提醒各家商铺在网络上购买灯具时,很多灯具卖家会标注“新国标生鲜灯”“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等字样。但符合“新国标”和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是两回事,许多商家在偷换概念,企图吸引为新规换灯而烦恼的经营者。所谓的“符合标准”并不是符合新规对使用生鲜灯的要求,而是符合灯具本身的产品质量标准,采购灯具时一定要注意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