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协商 助力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协商试点任务要求,普陀区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发展路径,充分发挥区、街镇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

  一是建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普陀区民政局积极联动有关职能部门协力推动社会组织协商工作,组织召开普陀区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发布《普陀区推动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十五条”》措施。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协商的领导,建立区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机制,充分依托“1+10”区和街镇社联会搭建社会组织协调平台。

  二是强队伍,激发民主协商活力。依托区社联会,建立社会组织协商委员会,并在社联会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人民建议征集联系点,建立和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协商队伍。加强专业社会组织精准对接专题协商,推荐法律相关社会组织参加曹杨新村街道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草案)》等法律法规立法征询。加强与高校的深化研究合作,完善多元支持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增强参与民主协商的意识,助力协商成果转化。

  三是搭平台,推动深度协商互动。围绕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和平台性实践,积极构建多元融合的协商平台,探索创新普陀区社会组织协商模式。在“真如星愿”全过程人民民主议事活动中,组织社会组织共商“星星的孩子”在社区慈善超市岗位实践和社会融入问题;参加“苏河议事厅——河道水环境治理问题”市民大讨论活动,为“普陀区水环境治理”问题共同想办法、出点子;开展普陀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立法信息采集点立法征询座谈会暨真如镇街道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措施征询会,围绕《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展开深入讨论,为街镇社会组织协商平台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