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普罚公告[2018]0008)

2018年07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王华:

本机关于2018 年5月22日对你非医师行医进行立案调查,现对你作出没收“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规格5ml:0.1mg/盒”2盒、“维生素B6注射液,规格2ml:0.1mg/盒”2盒、“维生素C3注射液,规格2ml:0.1mg/盒”2盒、“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规格0.3g*10支/盒”2盒、“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规格2ml:0.6g/盒”2盒、“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规格1ml:5mg*10支/盒”2盒、“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0.75g/盒”3盒、“酚氨咖敏颗粒,规格10袋/盒”3盒、“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 10袋,罚款人民币贰万零壹佰元整的处罚决定。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普第2220183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至本机关监督所(地址:普陀区北石路540弄30号303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详见 http://www.shpt.gov.cn。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告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52831188-323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