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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35号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3年4月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宜昌路555号三楼变更为长寿路505弄6号301室;业务范围由为长寿路社区居民提供热线电话、家政、居家养老、家电维修、殡葬等综合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长寿社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便民利民等综合服务及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托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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