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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023]0035号决定书
索引号:
SY310107202300751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4-03 14:27:13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3〕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3年4月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宜昌路555号三楼变更为长寿路505弄6号301室;业务范围由为长寿路社区居民提供热线电话、家政、居家养老、家电维修、殡葬等综合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长寿社区居民提供居家养老、便民利民等综合服务及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托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