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进博会保障“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2018年10月12日 来源: 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现决定对全区住宿业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抽查对象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我区登记设立、当前为确立状态的住宿业,抽查比例为10%。

二、抽查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

三、参与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卫计委、区安监局。

四、检查事项

(一)市场监管局

企业销售的商品以及提供的服务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明码标价;是否已注册过上海市酒店旅馆价格信息报送系统;是否在上海市酒店旅馆价格信息报送系统中上报过最高限价;企业是否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期间有预定情况(包括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

(二)区旅游局

宾馆酒店服务标准落实情况;迎进口博览会宾馆酒店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和酒店信息报送落实情况;宾馆酒店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等落实情况。

(三)区公安分局

住宿(访客)实名登记制度检查。按照“实名、实时、实情、实数”的“四实”住宿登记要求,对辖区旅馆业前台登记人员尤其是对新录用人员新版旅业系统入住、换房、退房等多个环节操作的检查;针对旅馆业单位内的锅炉房、水箱、突发停电、监控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四)区消防支队

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抽查。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厨房、锅炉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落实防火检查、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区卫计委

是否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配备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工作;是否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是否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六)区安监局

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五、检查方式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检查工作,设1个检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卫计委、区安监局组建联合检查组(每个部门至少配备1名执法检查人员,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检查人员为组长)开展检查。10月15日——10月31日为集中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为结果录入阶段。

联合检查组应当按照“一次上门,综合检查”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对住宿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抽查记录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实地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发现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应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企业能当场纠正的,告知企业直接予以纠正;需要责令改正的,提出整改要求,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

六、检查结果

本次住宿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检查结果为以下六种:

1.未发现问题

2.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3.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4.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5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6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联合随机抽查的检查结果,由联合检查组按照“谁实施、谁记录、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在11月10日17:30之前准确录入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检查结果需要进一步立案查处的,由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

本方案和检查结果,将通过普陀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开。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旅游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计生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