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我局特制定《普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普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2017年度我区将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按照《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沪委办发〔2017〕1号)评价标准,本年度年抽检食品样品数要达到10件/千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工作要求更高。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确保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简称“国抽”)任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简称“市抽”)任务、普陀区食品安全自主监督抽检工作(简称“区抽”)任务及普陀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简称“区风险监测”)任务。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本着“谁监管、谁抽检、谁处置”的原则,全面开展本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及时做好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按期完成本年度食品安全各项抽检任务,确保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指标达标。
三、抽样计划制定
“市抽”计划由食品安全监管科制定,“区抽”、“区风险监测”计划由食品安全协调科制定。生产环节、餐饮环节月度抽样计划将明确当月被抽检单位名单,流通环节月度抽样计划将明确当月抽检区域和抽检单位类型。
四、抽样要求
抽样任务包括“市抽”任务及“区抽”任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食品安全抽样行为,及时完成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抽样工作样单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
五、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
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任务包括“国抽”、“市抽”、“区抽”及“区风险监测”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任务。
(一)处置流程
收到样品不合格报告后,食品安全监管科/协调科制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信息核查处置任务单》(附件2),并下发至相关所队,相关所队根据任务单时间节点要求,填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信息初步核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信息核查处置终结情况表》(附件4)。
(二)处置要求
对抽检不合格的样品,要及时开展后处置工作,对被抽检单位依法开展查处,要求被抽检单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被抽检单位查封、召回、下架不合格的产品。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要高度重视,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列入当年重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2.强化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按期制定抽检计划,并及时将计划发给综合执法大队和相关市场监管所。所队落实专人负责,根据职责按期完成抽检工作。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上海市普陀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规则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信息核查处置任务单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信息初步核查处置情况表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信息核查处置终结情况表
附件1
《上海市普陀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规则
抽样单编号由20位字母和数字组成
1.第1-6位由6位英文字母组成,表示上海食品抽检,用上海食品抽检拼音首字母缩写表示为SHSPCJ;
2.第7-8位由2位英文字母组成,表示抽样环节:
生产环节:SC(生产拼音字母首字母缩写)
流通环节:LT(流通拼音字母首字母缩写)
餐饮环节:CY(餐饮拼音字母首字母缩写)
风险监测:JC(监测拼音字母首字母缩写)
3.第9-12位由4位数字组成,表示年份,如2017年表示为2017;
4.第13-14位由2位数字组成,表示普陀市场监管局单位编号,用《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规则中普陀的编号,表示为06;
5.第15-20位由6位数字组成,前2位数字表示抽样(或委托抽样)单位编号,后4位数字表示流水号,抽样单位编号指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编号,委托抽样指承检机构编号,具体见下表:
单位 | 编号 | 单位 | 编号 | 单位 | 编号 | 单位 | 编号 |
执法大队 (市抽) | 00 | 曹杨所 (市抽) | 01 | 长风所 (市抽) | 02 | 长寿所 (市抽) | 03 |
长征所 (市抽) | 04 | 甘泉所 (市抽) | 05 | 石泉所 (市抽) | 06 | 桃浦所 (市抽) | 07 |
宜川所 (市抽) | 08 | 真如所 (市抽) | 09 | 万里所 (市抽) | 10 | ||
曹杨所 (区抽) | 11 | 长风所 (区抽) | 12 | 长寿所 (区抽) | 13 | 长征所 (区抽) | 14 |
甘泉所 (区抽) | 15 | 石泉所 (区抽) | 16 | 桃浦所 (区抽) | 17 | 宜川所 (区抽) | 18 |
真如所 (区抽) | 19 | 万里所 (区抽) | 20 | 执法大队 (区抽) | 22 | ||
质检院 | 50 | 副食品站 | 51 | 乳品站(德诺) | 52 | 营养站 | 53 |
酒类站 | 54 | 粮油站 | 55 | 农药所 | 56 | 深圳华测 | 57 |
计量院 | 58 | 香料所 | 59 | 市疾控 | 60 | 质标所 | 61 |
实力可 | 62 | 部水产 | 63 | 市水产 | 64 | 寄生虫所 | 65 |
SGS | 66 | 谱尼 | 67 | 药检所 | 68 | 包材所 | 69 |
松江所 | 70 | 安永 | 71 | 必诺 | 72 | 英格尔 | 73 |
普研 | 74 | 品测 | 75 | 徐汇食药检所 | 76 | 崇明食药检所 | 77 |
闸北食药检所 | 78 | 金山食药检所 | 79 | 青浦食药检所 | 80 | 嘉定检测中心 | 81 |
浦东食药检所 | 82 | 天祥 | 83 | 检验认证集团(CCIC) | 84 | 格瑞 | 85 |
中维 | 86 | 交大分析中心 | 87 |
示例1:
SHSPCJSC201706500001
SHSPCJ SC 2017 06 50 0001
上海食品抽检生产2017年普陀市场监管局委托质检院流水号
示例2:
SHSPCJSC201706000001
SHSPCJ SC 2017 06 00 0001
上海食品抽检 生产2017年普陀委托执法大队市抽抽样流水号
示例3:
SHSPCJSC201706110001
SHSPCJ SC 2017 06 22 0001
上海食品抽检生产2017年普陀委托执法大队区抽抽样流水号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信息核查处置任务单
编号:
不合格样品信息 | 检验报告号 | 抽样单编号 | |||
抽检任务来源 | □国家局 □市局 □区局 □其他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
样品名称、规格型号 | 被采样单位名称 | ||||
采样日期 | 被采样单位地址 | ||||
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 检测结果、不合格指标 | ||||
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科填写 | 收件 时间 | 年 月 日 | 下发时间 | 年 月 日 | |
办理事项和要求 | 于下发日期十日内将初步核查处置情况反馈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科,于下发日期三个月内将核查处置结果反馈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科。 承办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科室负责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
后处理部门填写 | 签收情况 | 已收到 签名: 年 月 日 | |||
核查处置 情况 | |||||
后处理部门 | 承办人 | ||||
部门领导审阅情况 | □已审阅同意 □未审阅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一式两联,编号规则:06-JG(监管科)或XT(协调科)-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三位数字,如06-XT-2017001; 2. 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科填写本表第一、二部分,将本表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3.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办理后填写第三部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食品安全监管/协调科,并附处理情况及相关材料(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 ||||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信息初步核查处置情况表
任务单编号: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不合格样品信息 | 检验报告号 | 抽样单编号 | |||
抽检任务来源 | □国家局 □市局 □区局 □其他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
样品名称、规格型号 | 被采样单位名称 | ||||
采样 日期 | 被采样单位地址 | ||||
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 检测结果、不合格指标 | ||||
核查处置情况 | 核查 时间 | ||||
监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 问题原因 | ||||
责令整改的起始时间 | |||||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 |||||
查封、召回、下架情况 | 不合格产品的总数量 (公斤);不合格产品的总货值 (元);已销售或使用的不合格产品数量 (公斤);下架停售或召回不合格产品的数量 (公斤);查封 (公斤)。 | ||||
异议 情况 | □对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异议 | 提异议时间: 年 月 日 | |||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 | 提异议时间: 年 月 日 | ||||
复检提出时间 | |||||
是否为假冒样品 | |||||
后处理部门承办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
部门领导审阅情况 | □已审阅同意 □未审阅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合格和问题样品信息核查处置终结情况表
任务单编号: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不合格样品信息 | 检验 报告号 | 抽样单编号 | |||
抽检任务来源 | □国家局 □市局 □区局 □其他 | 生产日期或 批号 | |||
样品名称、规格型号 | 被采样单位 名称 | ||||
采样 日期 | 被采样单位地址 | ||||
生产单位名称和 地址 | 检测结果、不合格指标 | ||||
核查处置 情况 | 核查 时间 | ||||
监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情况 | 问题原因 | ||||
责令整改的起始时间 | |||||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 |||||
复查、抽检情况 | |||||
查封、召回、下架情况 | 不合格产品的总数量 (公斤);不合格产品的总货值 (元);已销售或使用的不合格产品数量 (公斤);下架停售或召回不合格产品的数量 (公斤);查封 (公斤)。 | ||||
立案情况 | 年 月 日立案,立案号 ,结案时间 ;没收物品数量 (公斤);没收非法所得 (元);罚款金额 (元)。□移送司法机关。 | ||||
异议 情况 | □对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异议 | 提异议时间: 年 月 日 | |||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 | 提异议时间: 年 月 日 | ||||
复检提出时间与复检结果 | |||||
是否为假冒样品 | |||||
后处理部门承办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
部门领导审阅情况 | □已审阅同意 □未审阅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