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陀区2009年就业援助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9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关于开展普陀区2009年就业援助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应对经济金融危机,稳定本区就业局势,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6号)的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援助周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就[2009]4号)的统一部署,于节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9年就业援助周”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关”。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其中, 1月16日(周五)下午2:00至4:00开展就业援助主题日活动,为援助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
三、援助对象
本次就业援助周活动的援助对象范围为本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受经济金融危机影响而新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
重点援助对象为其中新认定的双困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就业意愿迫切但尚未就业的人员。
四、援助措施及时间安排
2009年就业援助周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调查排摸阶段。1月10日至1月14日
1、发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职业指导员、开业指导员及就业援助员通过入企、入户走访等方式,调查掌握本区企业受经济金融危机影响而裁减人员的动态,新登记失业人员的情况,本区“零就业家庭”和“双困人员”的实际情况和求职需求。
2、在调查排摸的过程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使本区失业、协保、双困、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了解就业援助的对象范围、认定标准、申报办法和相关扶持政策。
3、区职业介绍所、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收集各类企、事业单位、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以及公益性等岗位信息。
(二)安置就业阶段。1月14日至1月16日
紧紧围绕为就业援助对象制定一套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一张“一对一跟踪帮扶”服务协议,落实一份援助责任,全面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
1、在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及开业指导部门设立就业援助专窗,为援助对象提供各类援助政策咨询,并受理技能培训报名和岗位推荐服务等。
2、对排摸出的援助对象实施积极的就业安置措施,并根据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落实责任。
3、积极开发就业岗位,进行有效的人岗匹配,集中安置排摸的重点援助对象。
3、通过开展特殊对象、两劳人员、失业人员等专场活动进行安置。
4、于1月16日(周五)下午,根据统一安排,由区劳动保障局、区就业促进中心和各街道镇在9个会场举行就业援助周主题日活动,为援助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和专项咨询指导,将援助周活动推向高潮。
(三)汇总总结阶段。1月17日至1月20日
根据就业援助周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并做好后续的跟踪服务,掌握援助对象实现就业以及相关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援助周活动的实效。
五、加强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盛金海 区劳动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明辉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李建民 区就业促进中心主任
孟宪璋 区就业促进中心党总支书记
组 员:汪 志、宗士华、戴作钧、许鸿蕨、张 军、仇 俊。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员:汪 志、宗士华、戴作钧、许鸿蕨、张 军、仇 俊、
朱德琪、朱月祥、宋文岭、李 明、瞿 良、金惠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局、中心各职能部门(科室)和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人保部《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统一部署和2009年就业工作开局的大事,切实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精心安排,为09年工作开好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摸清对象,制定计划。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就业援助服务社要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本辖区各类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有针对性地制定援助计划,把就业援助工作做好、做实。
(三)拓展岗位,稳定就业。
集中落实一批就业岗位,依托街道(镇),以人为本地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就业难题,做到“随时出现、随时认定、及时帮扶”。同时,加强跟踪服务和后续指导,记录服务的具体情况和服务效果,将就业援助周活动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落实就业岗位的劳动者,要重点跟踪岗位稳定就业、落实社会保障的情况。
(四)总结经验,及时上报。
根据就业援助周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本区实施就业援助周活动的基本情况、援助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同时,及时上报市人保局。
二○○九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