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二○一一年普陀区企业从业人员人数的通知

2011年12月28日 来源: 人社局

                       单位:   

根据你单位        日提出使用从业人员的情况报告,依据普人社[2011]61号文件规定,核准你处二○一一年实际使用的从业人数如下:

二○一一年企业平均使用从业人员总数        人。

其中:

 1. 二○一一年平均使用职工人数(含综合保险人数)

        人。

2. 二○一一年平均使用的劳务工人数        人。

上述人员中合理的工资支出,由税务部门核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企业税务管理码: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