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房屋征收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派遣制人员招聘启事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普陀003(人才)】受普陀区房屋征收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房屋征收行政辅助人员10名。

  一、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农业人员;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5.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包括非全日制);

  6.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7.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二、招聘岗位说明

  专业不限,法律、房地产经营管理、工民建、土木工程、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法规,独立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性工作。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28日上午9:00—下午4:00现场报名;

  2. 报名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真北路2100号 近铜川路)

  (交通:公交727、62、750、562、63路)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事项

  1. 笔试定于2012年4月29日(周日)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2年5月3日公布,可以通过普陀区政府网站查询或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

  五、人员录用

  1. 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

  2.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与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普陀区房屋征收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六、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普陀区事业单位派遣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52564588转1077 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