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派遣制人员招聘启事

2013年10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普陀003(人才)】受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所属事业单位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10名。

  一、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农业人员;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人员;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二、招聘职位

  1. 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房管办事处行政辅助人员5名

  专业不限,法律、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工民建等相关专业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政策法规,协助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日常工作。

  2. 普陀区房产管理中心房地产信息查阅接待辅助人员2名

  专业不限,法律、行政管理、社会管理、档案、计算机专业等相关专业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协助开展房地产信息查阅接待工作,能适应窗口接待工作要求。

  3. 招聘职位:普陀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征收管理行政辅助人员3名

  专业不限,行政管理、法律等专业优先。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政策法规,熟悉房屋征收事务性工作。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月10日

  2. 现场报名:上午9:00至下午4:00,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真北路2100号 近铜川路)(交通:公交727、62、750、562、63路)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四、其他事项

  1.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与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普陀区房屋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五、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普陀区事业单位派遣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52564588转1085 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