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15年公务员科级岗位跨部门竞岗交流公告

2015年10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提升我区党政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优化我区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岗位资源统筹力度,多渠道、多途径选拔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

    本次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为: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投促办、检察院、文化执法大队、宜川路街道办事处、甘泉路街道办事处、真如镇街道办事处等9家单位的12个职位,共计13人,包括2个科长、4个副科长、1个主任科员、6个副主任科员(详见《普陀区2015年公务员科级岗位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简章》)。

    二、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本次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对象为本区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公务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2)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竞争岗位的工作;

    (6)报考正科级职务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报考副科级职务年龄一般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报考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务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职务,其中报考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其他资格条件。

    (8)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需参照管理满3年,且连续年度考核获称职等次以上;

    (9)符合部门具体岗位要求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

    (1)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职位查询

    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普陀区2015年公务员科级岗位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简章》,职位简章从2015年10月9日起可通过普陀区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和政务平台公告栏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人员可根据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考。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普陀区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表》,若个人填报信息不属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10月16日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大渡河路1717号310室)

    (三)资格审查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四、竞岗交流方法和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竞岗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核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计算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竞岗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胜任职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讨论决定

    各用人单位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四)公示

    对通过审核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原则上由拟任用的单位与其所在现单位协商同意后,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下达调动通知书并办理调动手续。

    (六)任职试用

    对通过竞岗交流提拔任用到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任职期限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五、组织领导

    (一)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区公务员局统筹。

    (二)本区各有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相互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等工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52564588×2552

      职位咨询电话:区财政局            52564588×2463

    区人社局            52825560

    区市场监管局        52564588×7426

    区投促办            56077270×1342

    区人民检察院        52564588×4464

    区文化执法大队      52655605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56521908

    甘泉路街道办事处    56611603

    真如镇街道办事处    52858524

 

 

    附件:1、普陀区2015年公务员科级岗位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简章

                2、普陀区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表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务员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