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2016年04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43号)要求,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本市户籍学生给予社保费补贴。现将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16年4月18日至22日。

投诉电话:52826277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普陀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费补贴名单

序号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补贴人次

金额(元)

备注

1

0015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680958297

7

4011

 

2

0016

上海密寻馆实业有限公司

312382642

6

3438

 

合计

 

 

 

13

7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