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2016年05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43号)要求,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本市户籍学生给予社保费补贴。现将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16年5月19日至23日。

投诉电话:52826277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普陀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费补贴名单

序号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补贴人次

金额(元)

备注

1

0017

长三角创业汇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342042120

6

3438

 

合计

 

 

 

6

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