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研发人才专项组织验收的通知
2018年06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办法(试行)》(普科委〔2016〕7号)和《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研发人才专项扶持计划合同》约定,区科委将对2015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研发人才专项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7月13日前完成材料送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所需送交的验收材料
1、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研发人才专项验收总结报告(附件二);
2、普陀区研发人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三);
3、证明材料目录;
4、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名单(附件四);
5、100%销售发票清单(附件五);
6、财务报表:执行期财务年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验收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执行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8、主要指标汇总表(附件六);
9、主要销售发票复印件(30-60%)
二、送交材料版式及数量
1、纸质材料完整装订本7套(验收材料内容1-7);
2、主要销售发票复印件(30-60%)另行准备1套即可;
3、电子版材料(邮件发送,验收材料内容1和8)。
三、送交验收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与验收单位按送交验收材料内容顺序排列,用A4纸双面打印,并加以装订。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13室
联系电话:52564588转7160、7158分机
邮箱:taoll@shpt.gov.cn
请各有关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按时送交验收材料。区科委将对所送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初审,有关验收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