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季度环保后督察工作信息 2016-09-27    来源:普陀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2016年3季度,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6批次14人次,共对7个单位8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环保后督察工作。

8个后督察案件中,固废1件、建设项目2件、水2件、气3件,全部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经后督察:上海强生普陀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远成快运(上海)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河道,已分别完成封堵,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上海外环石油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已正常使用;上海特艺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上海新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申请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已完成竣工验收;海外实业酒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已恢复正常使用,正在搬迁中;张家红(小餐饮)未办理环评、未经验收,进行产生油烟操作,未停止产生油烟操作。8家单位除张家红(小餐饮)外7家单位整改到位,同时张家红(小餐饮)2.5万处罚款未按时缴纳,将催缴,逾期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他7家单位共22.5万全部缴纳。8个案件中7个结案。

普陀支队将持续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突出整改,注重跟踪问效,同时注重长性与效果,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列入整改范围的加大监察力度,通过不间断地进行回访、暗访,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告诫其加强整改,使其不敢懈怠,提高环境执法效果、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使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让环境执法及其后督察成为改善普陀区环境质量的更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