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监察支队2季度环保后督察工作 2017-07-17    来源:普陀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2季度,区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7批次35人次,共对33个单位33个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环保后督察工作。33个后督察案件中,2月份17件,3月份16件,其中建设项目30件、大气污染3件,全部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经后督察:上海北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未报批环评,需要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作为化学品仓储使用,目前化学品只出不进,加强管理,确保环境安全;艾佩达电子通信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未配备收集和处理系统,挥发性有机物直排,已治理完成并正常使用。22家单位未报批环评,需要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或未经验收,已分别停止产生油烟操作、转让、停业、关闭、重新装潢等。7家单位未报批环评,需要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或未经验收,还在进行产生油烟的操作。2家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气直排,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气继续直排。除上海北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艾佩达电子通信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按时交款19.5万人民币和15家已转让、关闭、歇业外,其他未整改到位,未缴纳罚款,已发催告通知书16张,逾期将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7个行政处罚案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