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结合” “六个统一” 普陀支队顺利完成2017年环境监管“双随机”检查工作 2017-12-15    来源:普陀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上海市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普陀区环保局监察支队顺利完成了 2017年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为进一步明确抽查对象,普陀区在全区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录入污染源单位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梳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名单,并与局有关科室对接,明确了2017年122家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8家、一般排污单位100家、特殊监管单位4家,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数据库。根据要求对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5%,确保全年对辖区内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巡查一遍。每季度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被抽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名单,共出动57批次167人次对122家单位进行了随机检查,完成了2017年环境监管“双随机”检查工作。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桃浦污水处理厂、上海造币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情况良好;上海春辉化妆品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停产;上海恒通先进水处理有限公司4家单位转型为无污染项目;上海力达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属嘉定区管辖;艾爵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79家单位搬迁;上海长空机械有限公司危废管理不够规范、艾佩达电子通信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车间大门未及时关闭等已完成整改;埃侍达精密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巨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矩奉电机自动化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未批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已分别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并处以行政处罚,合计共罚款人民币12万元。

为进一步发挥和完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功能、探索建立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加强餐饮服务行业市场监管,根据市工商局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联合抽查方案以及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总队有关通知精神,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于9月下旬开展了全市范围内针对餐饮服务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6家餐饮服务企业为抽查对象,分5组,共出动10批次、20人次,对包括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在内的36家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随机检查,达标率为100%。其中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等22家企业未发现问题、油烟气按照要求收集并达标排放;上海玫馨坊餐饮有限公司蔷薇园酒家等3家企业不从事产生油烟气的活动;上海杯中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已停业关闭。

2017年以来普陀区环保局监察支队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精心编制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随机抽查工作保密制度,全面深入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做到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工作与环境监察的专项工作和执法手段有机结合,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相结合,对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源列入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二是与远程执法相结合,利用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严厉打击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三是与企业自律体系相结合,对企业自律建设开展好、环境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污染源,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反之,则加大频次;四是与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现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环境监管对象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加以解决,适时组织中期督察和后督察,督促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五是与环境监察稽查相结合,对贯彻落实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后督察,将日常稽查内容拓展到环境执法全过程,及时发现纠正环境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六是与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相结合,严格按照《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行使“双随机”检查职权,切实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机制,普陀区环保局监察支队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以保障双随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将普陀区全体17名环境监察人员纳入名录库中,形成执法人员库;将普陀区所有污染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对象库中,形成抽查对象库,并落实专人负责每季度“双随机”库动态更新工作;对三年内有环境违法记录、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及时调整为特殊监管对象,提高对其的抽查比例;根据环境监管实际,制定抽查方案“双随机”检查“六个统一”工作制度,即统一随机抽取布置、统一现场监察记录、统一录入上报制度、统一汇总调度制度、统一信息公开制度和统一考核制度。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确定下季度日常抽查的污染源,并在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数据库中标注,进一步规范了事中、事后的监管行为,执法更透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可有效减少执法不公问题。同时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在普陀区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上一季度的双随机抽查的进展、查处结果等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普陀区环保局监察支队针对“双随机”抽查存在:移动执法和“双随机”抽查怎么互联互通;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与“双随机”抽查怎么衔接;联合抽查或飞行抽查怎么整合;环境监察怎么更全面精细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探索加以解决。同时要建立健全“双随机”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引导环境监察人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将随机抽查的理念贯彻到环境监管执法的实际中去,同时转变思路,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专人负责及时落实每季度“双随机”库动态更新工作,添加建设项目生产型企业、汽修行业、信访、行政处罚等污染单位,调整2018年普陀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名单,开展环境监管双随机联合飞行检查,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有效改善普陀区区域环境质量,为普陀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巩固国家卫生区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