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依法行政报告

2017年05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规土局法规处、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为重点,以提升全员法治意识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根据区审改办的要求,我局梳理行政权力事项88项,责任追究事项123项,还重新编制了2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回复各类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7件,清理本局规范性文件2件,1件保留,1件废止。

  (二)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1月30日,我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共计8件,其中2件已审结,1件维持,1件撤销。行政诉讼案件共计3件,其中1件原告已撤诉,另2件尚未审结。今年我局行政领导共应诉2件。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今年我局编制了《普陀区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份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情况

  截止2015年11月30日,我局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件,总建设用地面积515490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件,总用地面积118424.8平方米;受理并办结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复验灰线19件,建筑面积为783482.43平方米;受理并办结竣工规划验收3件,建筑面积为38567.9平方米;受理并办结土地核验8件;受理并办结综合验收15件,建筑面积为559071.2平方米;开具企业上市合规证明18件;完成建筑物、居住区、道路初审和审批6件;签订招拍挂、协议出让合同、调整出让合同、存量补地价出让合同24件。

  截止2015年11月30日,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14件,拆除违法建筑建筑面积7130平方米,处罚金429700元。

  (五)法制宣传及培训情况

  我局在 “全国土地日” 组织全区中小学围绕开展创意绘画、电脑小报竞赛、版画制作等普法宣传活动,并持续推进“规土进社区”、“雕塑进社区”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我局还组织或参与组织依法行政、庭审观摩等专题会议及法制培训9次;另参与区法制办行政诉讼教学影像制作等活动。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1、提升重大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我局重新修改了《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文件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商定等形式替代集体决策。

  二是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由我局编制的《红旗村地块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方案》、《普陀区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在正式报批前都提交区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从源头上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局对原有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转发区规划局关于普陀区私房(棚户简屋)修建受理审批规定的通知》予以废止,《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征地区新建多层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事项的通知》予以保留。同时新增了《普陀区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件规范性文件.

  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回复工作。针对规划和土地行业的新政策及管理工作中的热点与难点事项,我局就《关于本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普陀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十三五””规划》、《普陀区2015年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等7个征询意见稿组织开展讨论,并及时予以反馈。

  3、完善风险评估和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完善风险评估制度。为降低和防范决策风险,我局重大事项,特别是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重要的规划事项,都主动邀请法制专家参与研究论证。

  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我局聘请上海达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于本局重大事项和相关行政诉讼案件都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二)转变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工作

  我局审改工作由主要领导总体协调,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再由各科室或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并由人事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年初我局制定了年度审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将审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按时报送清理改革结果,并通过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审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改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追究事项工作

  根据区审改办的要求,我局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和“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了行政权力和责任追究事项清理工作,虽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但是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清理原则对正在实施的88项行政权力和正在承担的123项责任追究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制作完成全部梳理登记表和汇总表,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

  3、重新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工作

  今年我局重新编制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前几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深入推进格式化、标准化审批。通过制订每个行政事项的《业务手册》,使每个执法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

  (三)落实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2015年,我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1件,从受案总量上分析,与2014年相比,案件总量增加了83%。从受案类型上分析,标的为信息公开的案件有6件,占所有受案总数的54.5%;标的为行政处罚的案件有2件;标的为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其他的案件各1件。

  1、落实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根据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我局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局长共参加行政诉讼2件。通过局领导出庭应诉,促使领导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也进一步巩固了局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2、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答辩和行政应诉时,由法制科牵头积极组织案件经办科室准备好答辩材料,及时沟通,按时出庭;在参加庭审时做到准备充分,答辩有理有节,努力取得法庭的理解。

  3、将行政复议和诉讼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

  我局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听证工作作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在复议诉讼案件中发现的系统内执法人员对执法事项的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形式的认识不够等问题整理,及时反馈执法部门,防微杜渐,切实帮助有效提高执法水平。

  (四)强化培训,突显学法用法实效

  1、开展互动式干部教育培训

  坚持双月一次的“干部讲学”制度,强化干部在教育培训中的自主性;坚持每季度一次的“领导讲坛”制度,为全局上下联动提供交流平台;坚持每半年一次的“专家讲座”制度,增强授课的权威性和前沿性,拓宽全局干部群众的视野。

  2、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我局以“岗前培训“为抓手,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班,今年2人次参加培训,全部通过并领取执法证。我局针对“岗内培训”,积极组织大练兵活动,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法制研讨、法制征文,组织庭审观摩、执法实践经验交流等活动。我局还充分利用“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城“的资源,积极发挥互联网优势,推动远程网络教育的“岗外培训”,有效拓展法制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3、持续推进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在“全国土地日”,我局会同长征镇政府、市土地学会普陀区联络处,以“科学规划用地,提高用地效益”为宣传重点,在长征镇梅川路步行街摆摊设点、悬挂宣传横幅,积极向市民派发宣传资料及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还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国土创意绘画竞赛、“绿色国土”电脑小报竞赛以及宣传主题版画制作等活动。

  (五)完善服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1、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主动公开的实效

  我局以公共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决策公开力度。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公布了我局28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现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结果公开。二是着力加强与各业务科室的联动,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收集、及时更新。

  2、依法依规,便民利民,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

  我局继续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端正工作作风,对公众的申请做到有问必复,热忱负责,不敷衍推诿。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2件,完成答复157件。

  3、加强网站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继续发挥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渠道作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与市局门户网站的联动管理,并结合2015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优化栏目设置,进一步突出重点。

  二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本局窗口的对外宣传作用,提升我局对外服务水平。

  三、存在不足

  一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较单一,不够多样化,法制教育联系法制实践的紧密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够深入,学法、用法、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以及规范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在市规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打造权责分明、民主公开、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法治规土管理而不断努力。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追究事项研究,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能够依法行使的职权范围,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进一步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继续规范和完善“三重一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把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积极做好行政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接收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调查、反馈。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创新信息公开载体,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培训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