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寿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长寿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中共长寿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长寿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根据市委、区委和区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落实调研制度。街道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责任区分管区域下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每位分管领导要带领分管部门深入所在责任区联系工作,加强调研,促进沟通,联动联建。

  (二)注重实际效果。研究制定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时,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建议。街道领导围绕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加强工作指导,多与干部群众一起研究解决问题。

  (三)减少陪同人员。街道领导到责任区了解相关情况的调研活动,一般只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员随行。需要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调研活动和现场办公会,可安排街道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

  (四)简化接待程序。按照区委有关规定,接待上级领导来社区开展调研活动时,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以视频形式制作欢迎图文标识,不专门摆放花草,不专门安排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除调研时间较长的可安排工作便餐外,一般不安排用餐。

  二、精简会议活动

  (五)减少各类会议。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召开的全街道会议,由街道办公室统筹安排。精简街道各科室召开的工作会议,需要居民区书记、主任参加的会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并向街道办公室报备;工作内容相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要尽量合并召开,由办公室统筹。确需临时召开的会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切实减少各类研讨会、总结会、表彰会以及庆典活动。

  (六)改进会议方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精简参加人员。召开全街道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全街道大会应减少交流发言,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一般工作会议,时间应尽量缩短。书记办公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社区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每个月末的星期五上午)。

  (七)严格领导事务性活动审批。各类活动如需邀请上级部门或横向部门领导出席,均应严格按区委、区府有关规定办理。各科室、各居民区邀请街道领导出席公务活动,均应报街道办公室统筹。邀请分管街道领导出席活动的,一般不再邀请其他街道领导同时出席。严格规范处级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活动。未经街道统一安排或批准,街道领导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等费用。各类会议活动所需经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能在街道机关或基层单位召开的会议不在外召开。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或度假村等地方组织会议活动,严禁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各类纪念性会议或活动,原则上不得编印纪念性画册、文集。

  三、精简文件简报

  (九)规范文件报送。街道层面严格按程序报送文件,不得多头报文。上报文件应按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并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发。请示应一文一事,不得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除紧急、敏感事项和区领导直接交办事项外,各类文件不得直接报领导个人。

  (十)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凡能通过电话、传真落实工作的,不印发文件。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控制文件简报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

  (十一)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注重语言文字规范简洁,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篇幅应控制在每期2000字以内。其他参考资料、调研报告等一般不超过4000字,超过的应有内容摘要。

  (十二)大力推进文件简报网络传输和网上办公。文件简报,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可通过网络传输。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应用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简报,纸张尽量双面打印,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规范外事活动

  (十三)优化外事活动安排。街道领导会见外宾或出席外事活动,应在坚持对等原则、合乎外交礼仪的前提下,节俭、务实、灵活安排。确因外事工作需要安排街道领导参加外事活动的,应经班子会议讨论后,由街道办公室报区外办审核。

  (十四)统筹协调出访活动。出国(境)必须有明确具体的任务,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访问,严格按工作流程安排出国(境)参加各类会议。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不得通过旅行社或中介机构联系邀请函。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建交国、未报批国家(地区)包括未报批“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每年年底前,按区外办核准的出访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拟定街道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报经区外办批准后实施,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出访。街道领导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规范流程申报,出访人数和次数按照区相关部门核准的计划执行。

  (十五)严格出访经费预算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规范,不得挪用其他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由其它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

  (十六)简化出行安排并按规定处理外事礼品。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简化迎送安排,不安排机场、车站迎送、献花。接收的外事活动礼品需按市、区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登记、移交、处置和利用;向外方赠送礼品,应注重特色、意义和实效。

  五、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

  (十七)从严控制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厉行节约,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使用的审批管理,严格按单位预算执行、按规定程序核拨,确保预算的严肃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强化绩效监督,实行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杜绝铺张浪费、突击花钱等行为。

  (十八)重大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本社区(街道)负责和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公共资产处置、产权变更,固定资产购置、大宗设备采购,在境内外、区域外投资、合作的重大项目等,均属于“重要项目安排”的范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采取会议表决形式决策,会议形式主要为党工委会议。

  六、改进新闻报道

  (十九)优化新闻报道内容和形式。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街道领导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要按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深入挖掘会议活动本身的重要意义和新闻价值,报道内容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聚焦基层工作、群众生产生活。

  (二十)规范会议和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相关街道工作的宣传报道由街道宣传科负责统筹安排和日常管理。

  七、转变工作作风

  (二十一)持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八项规定,立足长寿社区“五个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致力于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方面的工作作风问题,针对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工作作风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持续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全力形成勇于面对群众问题、敢于承担肩头责任、急于解决百姓难事的工作作风,促进全街道干部和工作人员思想得到大解放、能力得到大提升、作风得到大转变,努力形成风气正、工作实、发展优的良好局面。

  八、厉行勤俭节约

  (二十二)杜绝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制定公务接待标准,按照“三个控制”要求:控制出席范围,陪餐人员控制在3人以内;控制区域范围,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本街道区域用餐;控制经费,公务接待就餐不选用高档菜肴。严禁街道各科室、各居民区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或出租出借。提倡绿色办公,在办公时多启用电脑睡眠模式,调低显示器亮度,合理选择关机方式;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少开日光灯;空调使用注意节能减排;多用电子邮件,少用纸张,纸张尽量双面打印;少乘电梯,多走楼梯。

  九、规范津贴补贴

  (二十三)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津贴补贴有关政策,不滥发津贴、奖金、实物。

  十、加强督促检查

  (二十四)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本实施办法,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带头加强作风建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工作落实上。

  (二十五)各科室、各居民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制定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的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执行到位,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社区(街道)纪工委。

  (二十六)要严格执行本办法,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街道财审经济科要加强对各科室、各居民区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具体实施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执行规定不力的科室、居民区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按党纪政纪处理。街道组织科要将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内容。

  (二十七)本具体实施办法由社区(街道)纪工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长寿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