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社区(街道)党工委关于商调陈雯洁同志的复函

长寿社区(街道)党工委关于商调陈雯洁同志的复函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处关于商调陈雯洁同志的函已收悉,经社区(街道)党工委研究,现答复如下。

    同意将陈雯洁同志调入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特此函复。

 

 

中共长寿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