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绿色杨桥志愿者服务中心”注销并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绿色杨桥志愿者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绿色杨桥志愿者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们提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上海市普陀区绿色杨桥志愿者服务中心”从2019年5月31日起注销,请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同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真如镇街道办事处将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绿色杨桥志愿者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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