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万里街道关于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办公室、居委会、社区各单位:

  现将《万里街道关于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实施方案(试行)》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万里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25日

  
万里街道关于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普委﹝2015﹞14号)、《关于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的实施方案》(普委办﹝2015﹞7号)和《普陀区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管理办法》,现就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效能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试行)。

  一、网格设置原则和职能边界

  (一)管理网格设置的原则。以有利于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治理资源整合、有利于管理责任落实为管理网格设置的原则,以达到网格化管理延伸拓展到住宅小区,实现管理网格在辖区范围内全覆盖的目标。

  (二)管理网格设置。街道管理网格设置以和派出所的警务区相融合为基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以真华路为界,暂设两个网格,真华路以东(含万五居民区)为第一网格,真华路以西为第二网格。

  (三)职能边界。网格化综合管理主要集中在与群众基本生活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街面治安、人口管理等领域,具体包括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交通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管理、水利水务、规划土地、生态环境、地下空间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管、劳动保障管理、街面治安秩序、公共卫生等方面部件、事件问题的巡查发现、派单、处置、监督、考核;重点牵头协调处置与城市综合管理相关,以违法建筑搭建、非法运营、无序设摊、群租等各类顽症为主,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规定程序,逐步将其他事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

  街道建立“街道网格中心—网格工作站—居民区网格工作点”三级管理网络的组织架构。

  (四)做实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按照能发现、能指挥、能统筹、有权威的原则,成立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机构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承担巡查发现街道辖区管理网格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对各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派单调度、督办核查,指挥协调相关执法管理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处置等工作;根据不同发展阶段,逐步拓展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管理范围和内容。

  (五)建立网格工作站。根据管理网格的划分,建立两个工作站,工作站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发现问题、处置和联勤联动的重要单元。隶属于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受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统一调度和派单,协助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指派的联动执法工作。主要承担及时发现问题和对简单事项的快速处置等协调、监督职责。工作站设置遵循“因地制宜、因需设立”的原则,兼顾街面(道路)、居民区、商业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工作站由居委书记、警长(民警)、网格监督员、社区志愿者、房管办、市场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公司、绿化市容所、城管中队等组成。由站长牵头定期(每周或半月)召开例会,协调处置管理网格区域内的有关简单事项(详见《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对需要联合整治的疑难问题上报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六)建立居民区网格工作点。以居民区为单位,建立11个网格工作点。居民区党组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强化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共治中的核心地位,推进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相结合,社区管理与居民自治相结合。采用“1+4+X”模式做实居民区网格工作点,建立居民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1”为居民区党组织作为牵头召集单位,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为召集人,“4”为社区民警、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成员单位,“X”为对应实际问题所需承担职责的部门(由派出所、城管中队、房管办、市场监督所、绿化市容所派员,街道联络员等),强化居民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多位一体的模式,进一步推动居民区综合治理的良性互动。由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牵头定期(每周或半月)召开例会,协调处置居民区内的有关事项,对需要联勤联动的疑难问题逐级上报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三、做实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处置部门

  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处置部门,主要是指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督所、房管办、绿化市容所、交警中队等。

  (七)职能和关系。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督所、绿化市容所、房地办、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是街道城市网格化管理的主力军,相互关系紧密。街道公安派出所是应急处置、城市顽症治理的保障力量,同时又是街道处置城市问题的保障部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是在“1+1+1+X”(一条热线,即“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一个平台,即城市管理领域网格化监督指挥体系平台;一支队伍,即城市管理执法队伍;X个行政管理部门,把执法工作移交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体系内,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负责对面上综合性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所是街道区域内各类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的主体。绿化市容所主要负责街道区域内市容环境和公共绿化的监管工作。房地办负责解决辖区内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相关问题。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卫生、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类执法工作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是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的“后台”。

  (八)做实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与公安派出所联动的对接。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在应急处置、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整顿过程中,强化与公安派出所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派出所110综合指挥室)的机制对接。工作中及时联系公安派出所应急联动中心,充分运用、发挥公安派出所在应急处置、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整顿的主导作用。

  (九)发挥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作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主要履职街道辖区常见的、不用专业技术即可直接认定的简单执法事项,如乱设摊、跨门营业、占道堆物等问题;群众诉求迫切、需要即时快速查处而相关部门缺乏执法力量的执法事项;矛盾突出、涉及多个执法主体、需要集中执法力量实施查处的执法事项。

  市场监管所、绿化市容所、房管办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分工范围内,做好街道辖区的管理、执法工作。

  四、建立街道城市网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十)建立“一级平台,三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网格工作站、居民区网格工作点,以接入、运行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切入和支撑点,形成街道—工作站—工作点的“一级平台,三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通过定期分析更新补充完善数据统计,建立具有街道特色的地理信息库、法人自然人库等大数据管理平台。为街道网格监督员和相关协同人员配备“城管通”终端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同时开发居民区电子走访、电子巡查联动系统,做到人口服务管理及时、设施检查经常,服务和检查可追踪,动态可查询。

  (十一)建立与公安派出所联动中心信息平台的对接。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与公安派出所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派出所110综合指挥室)信息平台的对接。按照街面全覆盖、画面高清可操控、分布无盲区的要求,对居民区探头的数量、分布以及为下一步推进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提出方案,并逐步推进,实现社区管理的视频全覆盖。

  五、加强力量配置

  (十二)街道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及工作站力量配置。根据区统一部署按照《普陀区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管理办法》和区编办要求执行。

  (十三)规范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市容服务队伍,充实管理力量。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培训、管理、奖惩等制度。

  (十四)建立联动联勤工作机制。由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牵头,建立以城管中队为骨干,以公安派出所队伍为保障,市场监管所、绿化市容所、房管办等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的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执法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组建由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指挥管理、人员相对稳定的联勤队伍,着力增强城市管理顽症的快速发现、派单和处置能力,以达到从机制中增效能。

  (十五)动员组织社区各方力量参与。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要加强与居民自治管理的衔接。在住宅小区探索常态化、多部门的网格化工作协同机制,居民区网格工作点要建立居民自我巡查、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联勤机制,由居委干部、社区民警、小区物业、志愿者等力量组成联勤队伍,对社区进行巡逻执勤,对巡逻发现的各类问题,居委会通过市民公约等自治和共治方式及时劝阻,或通过居民区联席会议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执法单位协商处置,构筑起顽症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对居民区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及网格工作站协调处置。

  六、完善运行机制

  (十六)健全多渠道、全领域的发现机制。进一步强化主动发现能力,采取街面巡管执勤、视频巡逻,居委干部、平安志愿者和治安信息员小区巡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接待等多种方式,及时上报各类问题。不断创新拓展社会化监督发现渠道,引导社会各方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民寻访、网络媒体、第三方监督等多种渠道,举报投诉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居委或环卫班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居委或环卫班组自我巡查、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联勤机制,有居委干部、环卫工人、小区物业、志愿者等力量组成联勤队伍,对社区、街道等地区进行巡逻执勤,对巡逻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劝阻或上报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协调、派单、处置。

  (十七)确立分层派单机制。对区下达、街道和居委会各类渠道发现的问题,由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向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联动联勤队伍、工作站、工作点派单。对归属市、区职能部门处置的问题,由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逐级上报到区市两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协调派单。

  (十八)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对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按照依照依法履职、快速处置的要求,分类制定标准化的处置流程,落实相应责任主体。对一些当场发现并能处置的问题,当即予以处置。对一些责任处置明确的执法管理问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借助城市管理综合管理平台,加强疑难问题的整体协调、沟通与协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负责执法处置,联动联勤队伍根据需要予以配合保障。对一些部门职责交叉、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疑难问题,由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协调派单,联动联勤队伍和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处置。对一些历史遗留下来、一时难以处置的管理顽症,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进行专项调查和动态管控,强化考核导向推动逐步解决。

  (十九)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社区管理办加强对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发现和处置问题的日常督办、专项督查。建立对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不作为和街道、居民区协调指挥不力或指挥失当问题的问责制度。建立居民投诉、媒体曝光的问题责任倒查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大会代表监督作用,建立问询、督促等机制。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社会力量,对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二十)建立健全视频巡逻机制。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逐步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在视频巡查过程中承担巡查监督职能,主要对相关职能部门和网格工作站、工作点、市容服务队伍在问题发现和处置方面是否履职到位,对重点视频巡查区域进行核查监督,进一步实现从问题发现、处置、执法、监督全过程覆盖。

  七、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城市综合管理推进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社区平安的副书记、负责社区管理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执法单位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的贯彻落实推进工作;相关重大事项决策、疑难事项指挥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对部门履职、实施各类执法工作的群众监督和考核。

  (二十二)加强责任落实。强化抓领导、抓推进、抓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要把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作为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协同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全面落实。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