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万里街道违法建筑巡查处置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业务办公室、部门、中心、居民区:

现将《万里街道违法建筑巡查处置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普陀区万里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

万里街道违法建筑巡查处置工作办法

根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7]6号),为切实做好防违控违、加强违法建筑执法监管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防违控违巡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防违控违巡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社区管理的街道领导担任组长,由社区管理办、城管中队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社区管理办、城管中队、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绿化市容所、街道房管办、各居委会为成员单位,负责街道辖区内防违控违和拆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

二、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

1、各居委会组织发动居委干部、业委会成员、物业人员、楼组长(志愿者)等组成巡查工作队伍,每天对居委会辖区开展巡查,居委干部分片包干、楼组长包楼组、党员志愿者包点,及时掌握新增和正在搭建违建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每日落实“零报告”制度。

2、物业服务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要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切实承担对违法建筑建设行为和违法建筑的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严格执行建筑装修备案管理制度、施工人员持证出入管理制度和建筑装修材料、施工工具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对建设和装修活动加强日常巡查,落实专人每日对房屋装修活动进行动态巡查,发现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在2小时内报告居委会或街道城管中队。

3、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将防违控违巡查纳入网格监督员巡查范围,每日开展巡查,进小区、进园区、进企业,区域全覆盖,巡查不留死角,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违建情况,派单城管中队。

4、市容服务队将防违控违纳入平时的工作职责范围,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街面施工装潢、闲置地块、管理盲点、死角等进行全覆盖,不断深化联动机制,运用快速处置群,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三、违法建筑的处置

城管执法人员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置。

1、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城管执法人员接到报告或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前往现场查实取证,发现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在调查取证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可以采取暂扣施工工具和材料等措施,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帮助其拆除。向当事人发放区城管执法局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当事人在一日内未停止或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发放区政府《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催告书发出两日内当事人仍未停止建设或自行拆除的,依法发放《强制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并组织施工人员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处置时间不超过8天。

2、已建成且不在数据库内的违法建筑:已建成且不在数据库内的违法建筑,原则上按正在搭建违法建筑限期拆除。

3、对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制止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逾期未按要求巡查处置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万里街道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另行下发)

附件:1、万里街道违法建筑巡查处置流程图

           2、违法建筑巡查记录单

           3、万里街道违法建筑巡查处置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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