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街道防汛防台预案

2018年12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万里街道辖区内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和环境的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正常发展,本着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上海市防汛防台预案》、《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万里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及街道管辖各单位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防爆潮灾害和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应急抗灾管理工作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共同应对。

 二、本街道概况

 (一)自然地理

本街道位于普陀区城郊结合部西北部,周边分别与桃浦镇、真如镇街道、石泉街道等相邻,全街道总面积3.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6万人,下辖15个小区 ,1个经济园区。

本街道交通便捷,紧邻沪宁铁路、沪宁高速公路,并且尚有多条公路干线,其中:真北路(中环线)是上海联系西北方向省市,辐射长三角乃至全国的重要通道。

(二)防汛风险分析

 街道境内地势低,地面高2.8m-4.2m,水系较发达,中小河道3条(段),总长度5.3公里,水域面积约5公顷,大场浦河、横港河、桃浦河在我街道穿越长约4公里,同时本街道又是地下流沙层较高区域之一,易发生地面沉降。由于地势较低,每当汛期和苏州河高潮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同时侵袭时造成高水位,易造成横港河、大场浦河河水的排水口倒灌而遭受水灾。

(三)防汛防台措施

全街道防汛防台工程主要有排水泵站、河道防汛墙和低洼地区闸门,构成了全街道防汛工程体系。

1.全街道境内排水泵站有城郊结合部泵站2座,由长征管理所管辖,一座为新横港,电机功率为225瓦,流量6.0m3/s;一座为横港,电机功率为160瓦,流量为2.4m3/s。两座排水泵站排水系统都为北片,总受益面积为297.8公顷,排涝模数合计2.8m3/s/km3。

2.根据河道水系网的实际情况,为有效控制内河水位,全街道现有泵闸1座,坐落在横港河河道上,闸门孔径为3.5M,闸门顶高标4.90M。隔水闸1座,坐落于大场浦河道,闸门孔径为3M,闸门顶高标4.0M。橡胶坝1座, 坐落在大场浦河道,其橡胶坝跨度为3.5M,橡胶坝顶标高为4.6M。闸门井由普陀区长征河道保洁服务社负责管理,并由长征水务管理所负责监督。

3.全街道范围内防汛墙总长度2097.8米,桃浦河2097.8米,其中,桃浦街道交界—横港泵一段长192米(有74米属长征管辖);横港泵站— 长运公司一段长310米;长运公司—真南路1号长110米。防汛墙标高为4.85M—5.0M,防汛墙结构基本是桩基式浆砌块石结构。

(四)重点保护地段

全街道防汛重点防护对象,主要在桃浦河、大场浦河及横港河。特别碰到暴雨、天文潮汛两碰头时防汛墙易发生险情。另外,交通路3117弄因地势低斜,容易进水,也属重点易积水防护地段。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防汛防台应急抗灾管理工作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成立街道防汛防台抗灾指挥部,统一领导防汛防台抗灾应急工作。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岳华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分管副主任朱向前同志担任,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街道防汛抗灾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有关抢险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抗灾抢险队伍和演练等工作。

(二)办事机构

街道防汛办作为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总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街道防汛防台抗灾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指挥部下达的决定事项;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有关重大情况和信息;在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指挥部领导下,承担值守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本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负责有关防汛防台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建设以及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接受区防汛指挥部下属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并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台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三)组织体系

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应急部,下设7个抢险抗灾工作组,指挥组织机构如下:

街道防汛防台抗灾总指挥:岳华(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朱向前(办事处副主任)

(1)治安保卫组:由街道平安办协调万里派出所组织派出所干警负责灾区的治安工作,并协助社工站和有关单位做好灾区安全转移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长征镇社区中心医院卫生站负责灾区救护、防疫工作,具体负责医疗救护队,并联络救护医院。

(3)抢险救灾组:由街道管理办负责各社工站、公司企事业的危房抢险及水、电、煤等线路的抢险联络工作。

(4)机动抢险组:由街道武装部杨鑫部长任组长,组织以民兵为主体的机动险力量,担任灾区的机动抢险任务。

(5)市政抢险队:由街道发展办负责全街道受灾范围内的安全用电,防汛排水的调度工作,授权指挥,沿河的社工站、工厂、企业成立的抢险队伍,对沿河防汛墙巡视和抢险,和行道树倒伏清理,侧门井清疏等工作。

(6)后勤保障供应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安全转移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安排抢险物资、器材和灾区灾中、灾后居民生活必需品等。

(7)通讯宣传联络组:由街道党群办负责通讯联系宣传。

四、防范与预警

(一)防范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预警措施及排涝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对水段工程设施存在的病险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物资准备。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设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设备,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政务外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工程、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二)监测预报

本街道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对发生在本街道内外对本街道可能造成重大灾害影响的事件进行信息正确、有效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防汛防台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由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指挥部根据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发布和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通过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信息的解除由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指挥部上报上级部门确定,并采取上述途径发布。

(三)主要防御方案

1、险段防御

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指挥部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指挥令和街道实际发生的汛情,发出抢险准备令,由街道属各公司单位组织抢险队伍,并且险段所在地行政负责人到岗到位,具体岗位如下:

横港河段:由沈健服务队按所辖范围,组织巡查队巡查。

大场浦河段:由宁强服务队按所辖范围,组织巡查队巡查。

桃浦河段:由灯塔工贸公司按所辖范围,组织巡查队巡查。

2、面上防御

街道管辖的15个小区组成的15个组:负责本辖范围内工厂、仓库企业、居民、商店、事业单位等全面防汛防台工作。街道属公司(星云经济区)的一个组:负责下属各单位具体防汛工作,支持本街道防汛工作所需器材、车辆、物资等。

(1)抢险队伍组织:

街道防汛防台抢险队伍由街道武装部和相关单位分别成立抢险队,各抢险队名单,详见附表一。

(a)当暴雨强度超过排水泵站的排水能力,在低洼地区,动员群众及抢险队抢筑阻水坝,切断外来客水,并架设临时抽水机泵,往外排水。(b)对居住人家不多的地区,采取小包围,控制住宅进水。(c)对老住宅地区,为防止雨水浸泡后房屋倒塌,紧急动员居住人员撤离。(撤离临时安置见附表二)(b)如果外水位居高不下,发生防汛墙渗水,在渗水段紧急铺设油布作帷幕,暂时止住渗水,水位超过河岸或防汛墙发生漫流或渗漏时,组织抢险队筑草包坝加高未达标的防汛墙,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2)抢险物资调度:

根据街道实际需要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分级储备,统一调用”的原则,全街道防汛防台所需抢险物资,由街道、社工站二级分别储备,街道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储备仓库,设在真金路459号地下室,社工站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商店或在自备仓库中储备各类防汛防台抢险物资。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街道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并配合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因汛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报区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的同时,也要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汛办组织卫生、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普陀区人民政府和普陀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依据市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Ⅳ、Ⅲ、Ⅱ、Ⅰ”四级响应,本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及行动如下: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1)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Ⅳ级应急响应,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a、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b、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c、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超过4.55米警戒线,或吴淞站潮位超过4.80米警戒线,或米市度水位超过3.80米;

d、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Ⅳ级响应行动

a、街道防汛办领导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指挥部指挥。

b、街道属各单位领导进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救助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c、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单位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d、辖区内河流周边小区物业、业委会、居委会自行组织防汛护河队进行巡逻,一经发现特殊情况立即上报街道防汛办。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1)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街道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a、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b、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c、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4.91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超过5.26米以上,或米市度水位4.04米以上。

d、防汛墙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

e、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Ⅲ级响应行动

a、街道防汛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

b、各相关单位领导进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c、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街道分管领导指挥下,按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d、全街道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e、辖区内河流周边小区物业、业委会、居委会自行组织防汛护河队进行巡逻,一经发现特殊情况立即上报街道防汛办。

 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1)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总指挥部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处理。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总指挥部指挥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a、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b、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c、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5.10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超过5.46米以上,或米市度水位4.13米以上。

d、防汛墙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e、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Ⅱ级响应行动

a、各单位分管领导进入岗位,密切注意汛情变化,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b、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指挥本单位全力投入防台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c、全街道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街道人武部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d、辖区内河流周边小区物业、业委会、居委会自行组织防汛护河队进行巡逻,一经发现特殊情况立即上报街道防汛办。

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1)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由街道政府组织实施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作出的应急部署。

a、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b、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c、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预报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5.29米以上,或吴淞站潮位超过5.61米以上,或米市度水位4.25米以上。

d、苏州河防汛墙出现决口。

e、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它汛情。

(2)Ⅰ级响应行动

街道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街道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根据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辖区内河流周边小区物业、业委会、居委会自行组织防汛护河队进行巡逻,一经发现特殊情况立即上报街道防汛办。

(三)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根据街道地势和河道防汛墙以及在街道辖范围内房屋结构等情况,在发生重大汛(灾)情人员撤离安置预案如下:

1.重点地块需要撤离的人员及安置点

发生重大汛(灾)情需要撤离人员主要分布在交通路3117号。该地块局部地段地势较低,易积水,房屋结构质量较差,因此遇到特大台风、暴雨可能会出现严重积水和大树倾倒,房屋倒塌等情况。2015年6月16日,受连续强降雨影响,交通路3117弄十余户进水。

安置地点:1、香泉路85弄居委会老年活动室,安置点负责人胡宇峰,联系电话18930068098;2、新泉路150号万里城实验学校食堂,实验学校联系人刘铭杰,联系电话13681686261。

2.撤离点安全保障。

人员撤离后,其住户(家)安全由地方治安队的人员负责巡逻,进行安全检查,以防失窃破坏。

3.临时安置点后勤保障。

撤离人员在临时安置点安置后,后勤保障工作由负责撤离的单位负责后勤保障,提供必要的饮水(包括餐饮)及医疗卫生条件。确保撤离人员的正常休息、生活。

(四)信息报送

根据突发险情、灾情的报告和发布应遵循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本街道信息报送规定如下:

1、由街道防汛办专职干部负责信息报送。

2、按信息报送程序分首报、续报和终报。信息报送原则:采用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电话或其它方式报告)

3、信息报送内容依据《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办法》中所列的内容:险情态势,出险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范围,发生突变的,类别、原因、损失情况及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六、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灾情发生后,由街道防汛办会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核定受灾人数及灾情损失情况,通过上报审定后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实施救助工作。

(二)抢险物资补充

根据抢险物资的消耗,本着备足备齐的原则,在灾情过后,由街道防汛办提出申请报告,街道办事处出资补齐原消耗的抢险物资。

(三)水毁工程修复

本着水毁工程分级、分类各负其责的原则,当街道管河道护岸发生水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筹资修复。

(四)调查与报告

防汛防台灾情发生后,由街道防汛办配合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开展调查并负责撰写整个灾情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治安与医疗保障

当灾情发生后,由万里派出所会同平安办及当地联防队,负责治安及稳定工作。同时由街道社会服务办组织长征街道社区卫生中心派出医疗小组,负责治疗,预防疫情,在此基础上,确定普陀区中心医院为联系治疗医院。

(二)物资与资金保障

当险灾情发生后,由街道防汛办负责筹措抢险物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指导中心会同所在地单位负责解决调度生活物资。所需资金由街道财政统一解决。

(三)社会动员保障

在防汛防台汛情、灾情发生后,视汛情、灾情情况,由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抗灾指挥部报街道党工委,街道政府批准后,在街道小范围内作社会动员,或由街道党委、街道政府报请区政府批准在全街道范围内作社会动员。当向社会发出动员后,街道属各单位(包括社工站)都属于配合实施单位,确保社会动员顺利实施。

八、监督管理

 (一)预案培训

由街道防汛办组织相关人员给予防汛防台专项技术培训,原则上每年一次。

(二)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机构人员调整,进行修改和完善,有关单位上报街道防汛办备案,以便街道防汛办在年度修订预案时加以修正。预案原则上由街道防汛办每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