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万里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计划

2019年03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贯彻普陀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完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目标保质按时完成,现将街道2019年度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一)规范工作机制运作。建立“街道、居民区”两级住宅小区管理会议。一是每月召开街道层面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落实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双牵头责任。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街道各办公室和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解决辖区内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具体问题,尤其是要解决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热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住宅小区治理水平,确保小区内部运作顺畅。二是按照“1+4+X”的模式(“1”为居民区党组织作为牵头召集单位,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召集人。“4”为社区民警、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成员单位,“X”为对应实际问题所需承担职责的专业部门),每两周召开居民区层面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良性互动, 形成小区矛盾早发现、共协调、快化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逐步构筑“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小区事务网格管理,违法行为综合执法,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综合防控网络。依托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平台,推进城管综合执法进住宅小区工作,通过做强网格工作点,形成“发现-立案-受理-处置-督查-结案”的闭环机制。城管执法人员和网格监督员 “一人一居委、一人一小区”完成率达到100%,居委会建立每周与城管执法部门联系制度,加强绿化市容、市场监管、房管办、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与居民联勤联动,共同编织住宅小区安全管控网。在居民区党总支领导下,采取联合走访、电子巡查、电子走访等不同形式,不断提高居民自防、互防和群防意识,增强住宅小区综合安全防范水平,确保住宅小区平安稳定。加强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在全部小区主要出入口增设摄像头和电子门禁系统,降低万户入室盗窃率。

二、广泛动员参与,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一)发挥自治管理作用。落实居委会参加业主大会相关会议制度,强化居委会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组建、换届、日常运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责,规范业委会运作。合法有序推行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年内在不少于50%的符合条件的居委会、业委会中开展试点。街道职能科室和驻区职能部门以物业监督、业委会履职、小区治安、环境卫生、违法处置等为重点,指导居民业主开展自治,探索在居委会设立物业和环境专业委员会。借助手机、互联网络建立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或QQ群等新媒体网络,加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形成信息沟通分享、问题咨询反馈和事件发现处置的住宅小区自治新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居民区联席会议、自治家园理事会等平台载体,激发居民自治活力。

(二)完善自我管理机制。以构建“同心家园”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规约、决策议事制度为抓手,深化小区党建联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辖区内符合成立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强化指导和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100%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区业委会100%成立党支部。辖区内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100%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完成辖区内居委会增设环境和物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完成30%商品住宅小区代理记账工作,累计完成率达60%。结合区域实际,聚焦“12345”热线受理的“物业管理类”投诉,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回应居民呼声诉求,确保投诉量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小区治理   

(一)加大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和居住环境改善力度。

现有基础上,配合做好2个既有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合完成2栋高层住宅消防设施改造。配合完成4个老旧小区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更新。做好2台老旧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工作。消除46处住宅外挂结构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配合累计完成各小区定时定点及垃圾房改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督促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商铺租赁、单位装修装饰等合同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贯彻《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化进程,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加强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居民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尤其是社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垃圾分类意识。

(二)持续开展居住区疑难顽症整治。持续加大对“五违”工作整治力度,健全巡查发现、引导劝阻、事项通报、先期处置、集中整治等机制,坚持每周两次的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群众反响强烈、反复投诉信访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占绿毁绿、公共部位堆物、违规设摊、宠物扰民、高空抛物等热难点问题,要落实执法主体责任,有效整合资源,联合快速处置。进一步加强对“群租”违法行为的源头防控,通过探索专业机构代理经租闲置住房等办法,努力防控“群租”问题的产生。年底前,对新增“群租”及时整治率不低于90﹪,“无群租小区”累计挂牌数不低于20%。加大解决“停车难”工作力度,协调推进住宅小区与周边共享停车资源,实行错时停车,鼓励住宅小区挖潜增建停车设施,积极试点探索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实施机械式停车位改造。

   四、相关要求

1、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重要意义。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是一项服务基层、服务居民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和“同心家园”的必然要求,只有真抓实干,才能见成果出成效。

2、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以解决住宅小区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落实主体责任和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建立健全适应本住宅小区管理要求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始终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 积极探索政府指导、中介机构服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新模式。

3、要健全治理架构,推进自治共治。要始终贯彻党建引领、服务为先、资源共享、共用共建的工作思路,优化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协商制度,通过做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系会议,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各方力量的活力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