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区甘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批复

普陀区甘泉路街道社区学校:

《关于成立“上海普陀区甘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申请》来件已收悉。现经研究,同意成立民办非企业组织“上海普陀区甘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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