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美术馆: 2018年6月1日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制定的《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沪文广影视规[2018]2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续至2022年5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