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局关于报废普陀区文化馆部分固定资产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2910201600009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3-22
发文字号:
普文发〔2016〕9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
区财政局:
因普陀区文化馆二期装修工程对地下一层进行改造施工,原配电间电气、消防设备需要更新。该批设备于1996年普陀区文化馆新馆建成时安装,均已超过使用年限。
现根据《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对配电间电气、消防设备等进行报废。该批报废设备总金额为1943159.19元,其中配电间电气设备报废总价为1639805.19元,消防设备报废总价为203650元,视频监控设备报废总价为99704元(该视频监控设备为2008年3月购买的二手设备)。
妥否,请批示。
附件:1、上海市普陀区文化馆部分资产报废评估报告
2、普陀区文化馆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普陀区文化局
2016年3月22日
联系人:张晓慧 52564588*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