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局关于报废普陀区文化馆部分固定资产的请示

 

 

区财政局:

    因普陀区文化馆二期装修工程对地下一层进行改造施工,原配电间电气、消防设备需要更新。该批设备于1996年普陀区文化馆新馆建成时安装,均已超过使用年限。

    现根据《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对配电间电气、消防设备等进行报废。该批报废设备总金额为1943159.19元,其中配电间电气设备报废总价为1639805.19元,消防设备报废总价为203650元,视频监控设备报废总价为99704元(该视频监控设备为2008年3月购买的二手设备)。

    妥否,请批示。

附件:1、上海市普陀区文化馆部分资产报废评估报告

            2、普陀区文化馆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普陀区文化局

2016年3月22日

 

联系人:张晓慧  52564588*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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