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五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传承基地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沪文广影视〔2009〕1316号),我局开展了第五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传承基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经项目保护单位申报、专家评审会评议和社会公示,拟公布第五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个、代表性传承人7名、保护传承基地5家,现报区政府复核审定。

妥否,请指示。

附件:1、第五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2、第五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3、第五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基地推荐名单

普陀区文化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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