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护理站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6年11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普陀区护理站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普陀区护理站管理办法》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的。

二、《普陀区护理站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1994年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细则颁布实施,明确护理站为医疗机构,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也对护理站的人员、场地、设备等设置标准作出了规范。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护理站的设置、执业、人员、制度等内容。护理站作为实施社区、居家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近年在承担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本区老龄化程度日益提高,老年护理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现有居家护理服务资源不足、护理站经营缺乏支撑、行业管理亟待规范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显现,有必要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区护理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护理站的设置、护理的项目和程序以及监督和管理等内容,形成全区统一、规范的护理站管理体系。

三、《普陀区护理站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普陀区护理站管理办法》共有9条,主要的条款内容如下:

(一)关于护理站设置。符合国家护理站基本设置标准,护理站在登记的执业点开展医疗护理服务,也可在所在区范围内开展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和康复指导等社区护理工作。

(二)关于信息统筹平台。将护理站纳入社区卫生市场资源整合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社区护理服务需求与社会提供服务机构的对接与统筹的核心作用。本区建立社区护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平台对社区护理服务人员资质、服务质量和患者评价等要素进行监管,确保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信息调配和统筹。

(三)关于护理人员要求。护理站人员由社区护士、康复治疗士和其他护理人员组成。护理站人员配置必须符合相应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以上三类人员均需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并将相关信息分别录入本区社区护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人员库。

(四)关于社区护理程序。护理站应安排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提供服务,在开展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和社区护理等工作前,应通过规范程序向患者明示身份和资质,服务对象如对其身份存有疑问可以拒绝服务并向相关部门反应或者投诉。在实施护理服务时,护理服务人员应当按照老人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服务,严格按照护理服务项目标准和规范执行护理项目。

(五)关于社区护理项目和技术。护理站的医疗护理执业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服务项目包括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服务项目、医养结合相关的生活照护服务等适合社区或居家开展的护理服务项目。护理服务基本内容包括基础护理技术和专科护理技术,开展护理服务应当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按执业资质开展护理活动。

(六)关于护理站的考核与监督。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护理站工作的考核与监督制度,建立护理站和服务人员信息监管系统,对护理服务的人员资质和服务项目进行监管,建立护理服务评价系统,对护理服务进行监管和评价,根据社区护理服务规范和标准,定期对护理服务机构的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和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