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1年普陀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2021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我委拟定了《2021年普陀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2021年普陀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紧紧围绕健康上海战略和《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不断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妇幼健康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一、深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推进妇幼相关规划工作。启动实施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协同做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加快推进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婚前孕前医防融合体系建设”、“儿童早期营养指导健康服务”等妇幼健康相关项目;以项目为抓手,通过加强区域协作和信息化建设拓展婚前孕前服务内涵,依托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提升儿童营养指导等相关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助力辖区妇女儿童健康。

2.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持续完善我区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网络。进一步加强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内涵建设,落实国家和本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要求,努力提升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级。不断健全辖区妇幼健康规范服务和预防控制网络服务体系,完善妇女儿童传染病应急救治体系。进一步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服务能力。依托以市儿童医院为核心的儿科医联体,通过全科医生儿科能力专项培训、专家多点执业等方式,年内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加强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

3.加强妇幼健康智慧服务。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深化拓展妇幼二期区级平台应用场景,重点推进我区孕产妇妊娠风险、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等妇女儿童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动态更新和共享互用。推动医教信息化融合,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完善妇女儿童电子健康档案,推进妇女儿童全周期全过程健康信息化管理。持续做优出生“一件事”,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在线申领,提高居民办事便捷性。

4.加强妇幼健康促进。加强与区内各部门及市级机构的协作,整合资源,做好妇幼健康相关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妇幼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让妇幼健康服务更加深入人心。以“云课堂”、“微课堂”等多元化形式,探索打造辖区智慧妇儿平台,聚焦儿童营养、预防出生缺陷等内容,不断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二、强化全方位全周期母婴安全保障

5.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特殊性,结合本区母婴安全实际,将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控工作纳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加强和完善相关规划、硬件设施、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区内各助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应急状态下孕产妇、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继续做好新冠确诊、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等特殊孕产妇管理。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妇女儿童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6.强化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建设。强化落实院级、区级、市级会诊机制及启动流程的规范化,积极组织危急重症现场协调和多学科救治,提升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能级;同时充分利用对口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进一步控制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风险,不断提升分级负责、综合施救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新版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以及产科血栓预防专家共识。重点开展妊娠常见并发症、高致死性合并症的相关培训,提升各有关医疗机构对孕产妇重症的早预防、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能力和水平。

7.强化母婴安全制度建设。继续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以“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原则,深化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孕产妇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与体系,做到动态、连续、有效评估和管理。产科日常督导与飞行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产科质控管理。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

8.强化高风险孕产妇管理。继续加强本区“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管理,做到全程动态监管、及时干预。加强红色、橙色、紫色等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积极组织家庭医生团队参与高风险孕产妇管理。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出院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高风险孕产妇产后访视内容、形式和访视频度,提升高风险孕产妇管理水平。

三、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9.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从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机制,推进我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建立区母乳喂养门诊,为产妇提供有针对性的喂养指导,提高婴儿期营养服务水平;开展儿童营养相关指标筛查和检测(微量元素、过敏原等),加强儿童营养专科建设,及时纠正婴幼儿早期营养不良问题。通过社区父母学校平台,推广婴幼儿神经心理发育评估和游戏互动课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儿童保健相关线上讲座,为家庭养育照护者普及科学、权威的儿童健康知识。

10.关注儿童重点健康问题。夯实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扎实推进0-6岁儿童眼病筛查、屈光和视力检查及眼保健指导,完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深化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监测、心理、口腔保健等规范连续服务。联合市儿童医院、区教育部门,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儿童多动症医教家一体化干预模式。

1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聚焦重点疾病,探索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全程服务。建立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相结合的一体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管理模式,协同信息部门,基于居民健康档案,整合各类型医疗机构诊疗或体检信息,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通过拓展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内容,挖掘出生缺陷防治需求,夯实区域健康孩平台建设。

12.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开展爱婴医院自评与质控;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分娩镇痛。加强青少年、未婚育龄、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避孕节育健康宣教、人流后避孕指导干预。落实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项目优化。

13.创新妇幼健康管理模式。在居民健康档案和智慧健康驿站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等医改措施,完善“医防融合”机制,对儿童-青少年-育龄期-孕产期-围绝经期-老年期妇女开展健康教育、精准干预和健康管理,优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

四、强化妇幼健康行业监督管理

14.加强妇幼健康规范管理。落实《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进一步巩固加强妇女健康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区内各助产机构细化院内管理制度流程。推进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高危儿综合管理。深化“一校一医”工作模式,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15.加强专项技术管理。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划和规定开展本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相关母婴保健技术机构考核和个人复训工作,及时更新和掌握机构和人员专项技术信息。

16.加强妇幼健康风险防范。坚持底线思维,继续加强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以及辅助生殖技术等妇幼健康重点技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排查;做好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双随机抽查;建立常态化打击代孕工作机制,依托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进一步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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