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区域卫生平台2020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为居民实现自我健康管理,享有方便、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信息支撑,深层次推动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平台2020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力求通过项目建设,提高区域整体卫生资源使用效益,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加快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社会难题。同时,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度、公开度与透明度,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一、项目依据
1、《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卫医〔2019〕27号)》
2、《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沪卫医〔2019〕029号》
3、《关于推进本市传染病疫情报告于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的通知》(沪卫疾控〔2019〕14号)
4、《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沪卫计药政〔2018〕6号)
5、《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计监督〔2019〕004号)
二、建设目标
依据国家、上海市政策导向,结合普陀区区域医疗卫生需求与问题,秉承前期项目建设成果,2020年普陀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将:
(1)提升区域内卫生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互认程度,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群众就医负担;
(2)利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整合儿童保健相关线上、线下资源,优化现有儿童健康服务流程;
(3)探索区域“互联网+护理服务”新模式,依托信息化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及运行机制等;
(4)推进疾控数字化建设,完善区级生产性信息系统对公共卫生业务的支撑,促进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数据的整合衔接;
(5)构建基于药学服务的动态知识库,提供智能化药事管理辅助,健全用药监管;
(6)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为医疗监管从宏观运营管理到精细化管理转变提供支撑。
三、建设规模
本项目(除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监管平台外),实施范围为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单位。“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监管平台”实施范围为全区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
四、建设内容
“普陀区区域卫生平台2020年信息化建设”包括应用系统建设和基础环境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一)应用系统
序号 | 建设内容 | 子系统 | 备注 |
1 | 区域卫生平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及其相关基础应用建设 | 区域卫生平台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系统 | 新建 |
2 | 0-6儿童体检拓展系统 | 新建 | |
3 | “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系统 | 新建+升级 | |
4 | |||
5 | 智能处方监管系统 | 处方前置审核 | 新建 |
6 | 处方点评(药品监管) | 新建 | |
7 | 试剂管理 | 新建 | |
8 | 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监管平台 | 云HIS | 新建 |
9 | 社会办医疗监管服务平台 | 新建 | |
10 | CA认证设备 | 新购 | |
11 | 云租赁 | 新购 | |
12 | 疾控信息化拓展项目 | 新建 | |
13 | 新慢性病一体化管理系统 | 新建 | |
14 | 结核病管理系统升级 | 升级 | |
15 | 疾控数据质控与综合管理系统 | 新建 | |
16 | 配套应用接口改造 |
(二)配套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五、工作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实施进度见下表: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描述 | |||
第一阶段:项目立项与招标阶段(5个月) | |||||
1 | 项目筹备 | 现状调研,组织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 |||
2 | 方案评审 | 完成方案评审 | |||
3 | 项目立项与招标 | 根据立项批复,针对项目需求和建设内容,进行招标,确定项目承包方。 | |||
第二阶段:项目启动及系统设计阶段(4个月) | |||||
1 | 项目启动 | 项目准备工作,召开项目启动会,项目正式启动 | |||
2 | 制定项目计划 | 共同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 |||
3 | 需求调研 | 对相关机构进行现状及需求调研 | |||
4 | 系统设计 | 系统深化设计,编写设计方案 | |||
第二阶段:系统建设阶段(6个月) | |||||
1 | 设备采购 | 设备采购、到货验收、安装部署、上架调试 | |||
2 | 应用开发 | 根据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做代码开发,并不断完善设计方案 | |||
3 | 系统部署实施 | 应用系统安装部署、数据交互实施 | |||
第三阶段:系统测试(1个月) | |||||
第四阶段:系统试运行(1个月) | |||||
第五阶段:项目验收(1个月) | |||||
1 | 项目终验 | 对项目进行终验 |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