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普陀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普陀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就开展此次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周密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单位工作计划于5月30日前报区卫健委行政科。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单位职工、外来外聘工作人员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和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专职岗位要培训后持证上岗,在本单位公共区域明显位置及内部网络和电子大屏幕,通过图画、标语、广播、视频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安全知识。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突出配电间、电梯、锅炉等重要设备设施、危化品安全、汛期安全等重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机制和人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手术室、ICU等安全重点部位,以及电梯、配电间、压力容器等重要设施设备,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有关台账资料,区卫健委将在6月中旬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活动期间要人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向区卫健委反馈活动信息。6月份每周四下班前报送单位本周活动开展的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7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区卫健委行政科。

 联系人:王顺斌   联系电话:52564588*2340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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