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9年普陀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2019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我委拟定了《2019年普陀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2019年普陀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本区妇幼健康工作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健康中国、健康上海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健康普陀2020”建设,持续聚焦“一高一低”工作目标,继续深化“四化一满意”内涵要求,以“妇幼生命全周期、上下联动全覆盖、疾病防治全方位”为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健康专项规划、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让辖区妇女儿童享有便捷、均等、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1.推进落实妇女健康专项规划。根据《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沪卫计妇幼〔2018〕6号)和《上海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卫计妇幼〔2018〕48号)文件部署,不断推进本区规划落实,以“坚持适度超前,促进均衡发展;坚持改革协同,优化资源利用;坚持优质服务,强化精细管理”为基本原则,优化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探索形成妇幼健康普陀模式,努力建成“与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妇女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

2.推进落实儿童健康专项规划。根据《上海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沪卫计妇幼〔2018〕10号)和《上海市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卫计妇幼〔2018〕45号)文件部署,不断推进本区规划落实。持续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儿科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综合性医院标准化示范儿科门急诊建设项目;根据儿童住院医疗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区属医院儿科床位。进一步实现儿科医联体相关医疗机构签约全覆盖。依托儿科医联体优势资源,推进分级诊疗,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提升我区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诊疗水平。

3.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级。进一步完善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疾病筛查诊断、重点孕产妇管理和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等妇幼健康网络。加强区属医院妇幼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区妇幼保健所要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质控和评估,结合妇幼保健惠民项目,持续提升本区妇幼保健水平。加强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推进落实“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妇幼二期信息系统建设。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妇幼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强化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

二、着力夯实母婴安全全周期全方位保障

4.多学科协作整合辖区优质资源。始终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坚持以制度保障服务和安全,持续夯实母婴保健均等化服务、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危重报告与救治、死亡调查与评审、岗位责任问责与通报等主要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推进落实上海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为抓手,发挥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和评审专家组作用,进一步强化质控督导和考核评估,多学科协作,全周期全方位保障母婴安全。

5.优化完善母婴安全责任网络。强化区妇幼保健所管理职能,以及医疗机构产科安全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转会诊流程内容和危重抢救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规范使用《普陀区危重孕产妇抢救实用手册》和《普陀区危重孕产妇抢救管理手册》,规范危重救治管理。依托儿童医院区域优势,进一步深化区内助产机构危重新生儿转运绿色通道,规范转运流程,提升转运效率,切实降低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三、大力深化妇女保健规范化管理

6.依法依规加强妇女健康管理。切实落实《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管理办法(2016版)》《上海市遗传咨询技术服务管理办法(2018版)》《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规范》文件要求,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机构和人员资质准入。深入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压实各级岗位责任,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三证新旧版衔接和相关信息互联互通。

7.巩固加强妇女健康精细化服务。根据有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有序开展孕产妇保健、助产技术服务、妇女病筛查等工作。持续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分娩镇痛。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有效落实《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6版)》工作要求。探索开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推进围绕生命全程保健为重点的示范性、指导性服务。加强青少年、未婚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服务,推广开展基于社区的更年期女性健康管理模式。

四、不断完善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

8.加强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根据有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有序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加强儿童喂养指导、常见营养性疾病的规范管理,探索医体结合,探索推广预防和干预适宜技术,促进儿童体质健康。认真贯彻国家和本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方案及《上海市0-6岁儿童眼及视力保健工作方案》,做实做好儿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和眼保健指导,协同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完善高危儿综合管理模式,加强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全面评估和专案管理。普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深化“医教结合”,加强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和管理。

9.拓展儿童早期发展内涵。围绕良好的健康、充足的营养、回应性照护、安全与保障、早期学习等儿童早期发展5项核心内容,进一步探索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内涵建设。在原有体格检查等基础保健功能的基础上,试点开展神经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训练、语言发育监测和筛查、基因层面遗传咨询等服务内容,为辖区内婴幼儿提供分级分类的保健服务。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大众对儿童早期发展理念的认识,提升基层儿童保健人员服务能力。

10.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贯彻落实本市托育服务“1+2”文件和《关于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妇幼〔2018〕23号)文件要求,推进“一托一医”工作模式,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五、持续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11.加强婚前孕前预防干预。落实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改进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和服务对象依从性。

12.深化产前筛查诊断管理。依托全市产前诊断中心管理平台,规范落实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产前超声大畸形筛查和诊断服务管理。

13.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完善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流程,加强质控督导,提高筛查质量和水平。全覆盖落实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转诊,实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配合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阶段性评估,完善优化信息管理。探索其他出生缺陷疾病、罕见病的早筛、早诊、转诊及康复机制。作为全市6个试点区之一,推进开展上海市“健康孩”项目,协同推进遗传咨询技术服务和管理,探索全方位、整链式出生缺陷防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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