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陀区人社局要求,结合区卫生计生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发展目标,深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卫生计生人才队伍。

二、年度考核工作

(一) 考核范围

本单位2018年12月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特殊对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新进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通过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到现工作单位的,由现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单位变动前的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工作人员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或确定等次,由所在单位确定。

(4)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德的考核,重点考核坚定理想信念情况、遵守政治纪律、行为操守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 考核依据

考核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根据被考核人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正确评价被考核人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四)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年度考核要严格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总人数的10%以内。

(五) 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2018年11月下旬)

(1) 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3~5人,由本单位领导、组织人事干部、职工代表组成。

(2) 各单位党政领导作工作动员,公开考核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等事项。

(3) 各事业单位根据当年度人员情况,通过普陀区事业单位信息系统,上报本年度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区人社局根据当年度各事业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确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名额。

2、 考评阶段:(2018年12月初~2018年12月中旬)

(1) 被考核人按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对本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 部门领导根据本人的总结和平时的考核,以及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 对拟定优秀等次的被考核人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4) 由单位领导或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5)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3、 汇总小结阶段:(2018年12月中旬~2018年12月下旬)

(1) 考核小组对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小结。

(2) 各单位将《年度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奖励人员名册》、《考核结果汇总表》在2018年12月25日前交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纸质版各一式二份,并上报电子版。

(六) 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三、奖励工作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记大功,记大功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受奖励人数的30%。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记功奖励的,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报区人社局备案;给予记大功奖励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区人社局审核,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记大功一式三份,记功一式二份),上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

四、其他事项

(一) 各事业单位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二) 各单位要注意把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年度考核的结果与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奖挂钩。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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