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延长“上海酝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办案期限的请示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委于2018年9月20日,对上海酝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上海酝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于本案所涉及药品涉嫌为假药,同时涉及多名受害者。鉴于案情复杂,我委目前已联系区市场监管局及区公安分局,拟进行联合调查。故本案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现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延长6个月办案时限,请予批准。

特此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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