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延长“上海适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办案期限的请示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委于2018年4月3日对上海适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上海适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现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延长六个月办案时限,请予批准。

特此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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