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普陀区中心医院2017年度卫生计生事业经费补贴的通知

普陀区中心医院:

根据2017年度区财政对卫生事业费的实际投入水平,2017年普陀区卫生事业经费安排已经拟定。经委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卫生事业经费的补贴安排如下:

一、基本补贴经费:¥41320000元

二、项目补贴经费 : ¥15380000元

三、专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并做好专项核算和专款专用。

2017年度补贴卫生事业经费总额(大写): 伍仟陆佰柒拾万元整。


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