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计生系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

2013年11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和区委有关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落实调研制度。区人口计生委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下基层调研每年分别不少于1个月,每月5日为基层工作例会。如遇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委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到实地开展工作。

(二)注重实际效果。重点要加强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地方的工作指导,听取汇报、了解情况要以点带面,动态准确,要主动倾听各方声音,不走过场,切实做到听真话、察实情。

(三)简化接待工作。委领导到基层调研,基层视情况安排1—2名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原则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陪同。区人口计生系统各级接待上级领导调研时,不悬挂标语横幅、不以视频形式制作欢迎图文标识,不专门摆放花草、不赠送纪念品。除调研时间较长可安排工作便餐外,一般不安排用餐。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四)严控会议数量及规模。全年,区人口计生系统召开全区性工作会议1次、分管领导会议2次,各专项工作原则上只召开专题会、座谈会或调研会。街道、镇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时,委领导参加由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统筹安排,一般为1名。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会议应减少交流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会议坚持厉行节约、发对铺张浪费,会议活动现场布置简朴,不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纪念品。

(五)严格规范文件报送。文件制发时,相关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进行层层审查,待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涉及其他部门业务的,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印发。区人口计生委及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不对社区(街道)、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发布指示性文件,不要求社区(街道)、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报送文件。文件注重语言文字规范简洁、严格控制篇幅。

(六)提高信息简报质量及改进新闻报道。要按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深入挖掘会议活动本身的重要意义和新闻价值,尽量精简报道。信息报道突出民生,撰写角度及照片图像提供尽可能减少领导出镜,把重点聚焦到工作和群众上。一般小型会议活动可报标题新闻、图片新闻。邀请市、区两级媒体参加会议活动需由区人口计生委宣教科统一安排。区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及季度工作简报均通过网上发布及传递,不再印发纸质。

    三、规范外出接待活动

(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规范公务出访活动。外出经费应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控规模,不得挪用其他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基层单位摊派。

(八)根据区委、区府及上级部门安排,做好接待工作。严格按审批程序做好上报请示,做到节俭、务实、合理、灵活。

    四、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

(九)从严控制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使用的审批管理,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杜绝铺张浪费、突击花钱等行为。重大项目执行必须科学决策,重立项、重跟踪、重验收、重审计。

    五、加强监督检查

(十)定期开展督查。区人口计生委纪检组要把全系统执行本具体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制定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