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公告(普催公告[2019]0001)

2019年02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柏欧装饰设计(昆山)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8年8月6日对你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发出普第2220180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你单位到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机构催[2019]0001号催告书,要求你于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至本机关监督所(地址:普陀区北石路540弄30号323室)领取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详见http://www.shpt.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告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2831188-323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附件:

催告书(普机构催[2019]0001)


柏欧装饰设计(昆山)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8 年8月6日发出普第2220180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18 年8月31日前将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缴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但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2831188-323,联系地址:普陀区北石路540弄30号303室。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若逾期仍不履行本通知,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